北投纜車弊案 顏萬進求刑十二年

尤淑嬿 彭志華 報導  / 台北市

  前內政部次長顏萬進,除了涉及北投纜車弊案,還被查出,他在民進黨副秘書長任內,涉嫌侵佔五百萬政治獻金,今天被求處重刑。

  前內政部次長顏萬進,因為涉及北投纜車弊案,遭到收押。在看守所裡待了將近四個月,上周四被法官裁定交保。檢察官加速偵結腳步,一個禮拜的時間就起訴顏萬進。

  檢方調查,顏萬進在北投纜車弊案中收賄一百二十萬,求處十二年徒刑;另外藉著成立劍橋校友會的機會,索取價值六萬的三十張空白機票,求處七年;在顏萬進擔任民進黨副秘書長期間,還爆發侵占五百萬政治獻金,求處一年;而他還用自己的發票向證交所核銷,求處十個月。

  至於在北投纜車弊案中坦承收下八百萬賄賂的前陽管處處長蔡佰祿,則被檢方要求從輕量刑。

  另外,陽管處的蔡銘添和許國榮被求處五年十個月;而建商郭銓慶求處兩年兩個月,併科罰金兩百萬。不過李國書被檢方求處緩刑。

  台北市政府規劃北投纜車BOT案,建商郭銓慶意圖趁機在山中興建大型溫泉飯店,除了疏通顏萬進、蔡佰祿之外,建商還另外拿了五十萬要給當時的代理處長詹德樞請求幫忙。但詹德樞不願收下,轉交政風室處理,全案因而曝光,將在近期內由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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