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黃牛案 陳哲男一審判12年

陳美喬 彭志華 報導  / 台北市

  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涉及的兩起弊案,今天(13日)一審宣判;在司法黃牛案部分,被判處十二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四年;至於在炒股部份,因為證據力不足,被判無罪。

  一個多月前,看起來蒼老不少的陳哲男以六百萬元交保,步出看守所。這段時間他行蹤低調,幾乎沒有在外露面,如今一審宣判結果已經來臨,陳哲男在司法黃牛案的部分被判處十二年的有期徒刑;炒股案部份則因為證據不足無罪。原本檢方在司法黃牛案對陳哲男求處八年重刑,但法官審酌後,認為他嚴重傷害公務體系,才判得這麼重。

  回顧整起案情,前新偕中建設董事長梁柏薰因為擔心自己所涉及的官司入獄,就找政商關係良好的陳哲男,幫忙擺平官司。梁柏薰除了見面禮給陳哲男一百萬現金;甚至連陳哲男遭逢母喪也以兩張支票共一百一十一萬當作奠儀;之後陳哲男主動開口要一千萬代價代為處理,還說如果要拜託司法案件,只有陳定南比較難搞,其他人再來談。

  其中,陳哲男還安排兩次與檢調司法人員餐會,讓梁柏薰深信不疑,前後交付六了百萬。等到法院判決下來,梁柏薰知道要坐牢,才知道陳哲男原來拿錢根本沒辦事,終於讓整件事曝光。陳哲男的律師得之判決,表示要再研議。雖然全案可再上訴,但陳哲男想要全身而退,免除牢獄之災,恐怕很困難。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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