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特別費案 三審無罪定讞

 / 台北市

  馬英九特別費案,最高法院宣判馬英九無罪,全案三審定讞。第一時間馬英九也由幕僚告知結果,發表聲明表示平常心看待。

  下午三點,最高法院刑事審判結果出爐,選前讓馬英九深陷司法訴訟的首長特別費案,判決馬英九無罪。最高法院認定,馬英九沒有侵占特別費意圖,沒有使用詐術。以領據核銷特別費部分,也全數用完並且用於公務,判決無罪三審定讞,確認馬英九不必為特別費案,負任何法律責任,一旁全程聆聽判決,馬英九辯護律師,也終於鬆一口氣。

  馬英九正在會見賓客,由幕僚轉達,得知司法已經還他清白,而當時的市府秘書余文,卻無法全身而退,因為擅自收集發票不實核銷特別費。高法院還是維持二審判決,余文被判處一年徒刑,必須入獄服刑。接下來包括呂副總統與游錫坤特別費案,極可能依照此判例進行,首長只要無犯意則無罪,但是承辦的公務員,如果沒有依法核銷,就可能要接受法律制裁。(記者郭鎧、張晃維台北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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