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12 18:58

參與司法第一步! 台灣推觀審制

李若慈 葉子杰 報導  / 台北市

  25年前,台灣就曾經試著要推動人民參與審判制度,但是卻因為憲法規定,只有法官才可以判決,讓人民參審制度多次胎死腹中,司法院現在,換了個做法,讓參審員變成觀審員,最後還是交給法官裁決,結合英國跟美國,陪審制度的優點,也參考日本跟韓國,這兩個國家民眾參與審判做法,以往電影才有的情節,台灣也會真實上演。

  麥可傑克森的醫生莫瑞,開藥幫助他入眠,卻害他猝死,美國法庭上,陪審團團長站上台,是最緊張的一刻,有罪沒有罪,陪審團決定,法官一一詢問陪審團的意見之後,最後判莫瑞過失殺人,四年的有期徒刑,法庭上,每個字每句話都要說的仔細,針鋒相對的情節,寫進電影劇本裡面,更有戲劇張力,電影"殺戮正義"中,律師開庭吵架,法官拚命阻止,陪審團都看在眼裡,隔開法庭外威脅,陪審團才能專心做決定。

  那我們呢?台灣的民眾參與審判制度,叫做觀審制,這可是推動25年,才終於上路的新制度,司法院刑事廳長林俊益,每個判決,都透明檢驗,雖然還是有人懷疑,沒有決定權,是不是形同虛設,但總算,你我都有機會走進法庭,看電影,只看得到精采刺激,看不到理性與感性,實際參與法制社會的審判程序,多點了解多點信任,才是這個制度的主要目的。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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