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4 06:00

集結抗議稱"路過" 法律漏洞待修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太陽花學運期間,「白狼」張安樂率眾到立院外嗆聲反服貿學生,說是向立法院長王金平陳情而「路過」;411上千群眾包圍中正一分局也說是「路過」。「路過」包圍衍然成為風氣。大法官上個月作出第七一八號解釋,指出緊急和偶發性集會遊行無須許可。但對於「緊急性」集會遊行的定義,大法官說是「事起倉卒、非即刻舉行無法達到目的的緊急性集會遊行」,但這項定義並不周全。

  現在每次網友號召「嗆聲」哪一個官署,都用「路過」這個字。要判斷民眾是否「路過」還是「有意非法聚會」,可以從日常生活經驗判斷。如果只是路過,就不應該有叫別人下台的標語,也不會有人拿大聲公或擴音器,因為路過怎麼可能隨身攜帶這些東西。七一八號解釋宣示違憲的集遊法條款在明年一月一日失效,集遊法修法補洞,刻不容緩。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