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彈劾賴清德 最重恐撤職!

劉漢生 報導  / 台南市

  台南市長賴清德不列席台南市議會長達兩百多天,監察院上午以7比2的票數,通過對賴清德的彈劾案,根據彈劾文指出,賴清德違反地方制度法和宣誓條例,首開地方自治史上官員集體不進議會之惡例,違法失職相當清楚,因此提案彈劾。接下來將要移送到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最重可做出撤職處分。賴清德則出面反擊監察院,認為已經本末倒置,傷害民主。

  台南市長賴清德不滿議長李全教涉及賄選案,長達七個月拒絕進議會,被移送監察院,監委立案調查後,以7比2票數,通過對賴清德彈劾案。彈劾的理由是賴清德和市府一級首長不進議會,首開地方自治史上官員集體不進議會之惡例,違反地方制度法的規定,背離宣誓條例,嚴重傷害現代民主法治國家基本原則,情節重大。

  針對結果,賴清德出面反擊,再提李全教賄選案。接下來還要移送到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最重者將做出撤職處分,這一次的彈劾案通過,似乎也讓議長李全教在這場兩人角力戰中扳回一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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