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1 09:56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司法改革,未來滿23歲你也能當國民法官!司法院昨公布「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初稿,未來只要是年滿二十三歲的國民,符合無前科等條件者都有機會被選任為「國民法官」,參與重大刑案的一審審理。
依草案規定,將由六名國民法官與三名職業法官組成合議庭,國民法官在庭上可提問,庭後可與職業法官討論,表決時須六人同意才可決定被告有罪無罪,國民法官出庭期間,公司須給公假,法院也會給出庭的車馬費。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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