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原紘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中國日前祭出「居住證」,統戰意味濃厚,爭議不斷,時代力量對領取「中國居住證」的國人應採取限制公民權、甚至除籍等。陸委會主委陳明通今(8)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指出,領有中國居住證的國人,須負申報義務,如未申報,陸委會將祭出罰則,且若領有中國居住證,不得參選公職,至於投票權則傾向不限制。
中國從今年9月1日起,開放港澳台居民申請居住證,外界批評,居住證是中國統戰手段,政治意圖強烈,有6成國人認為領用民眾應申報;對此陳明通表示,目前正研擬修法,推動申報機制,未來領有居住證、而未申報,將祭出罰則。
至於其他公民權是否限縮?陳明通表示,目前修法方向傾向領有居住證不得參選公職,但投票權方面則傾向不限制。
另外,時代力量立委直嗆「敢領就除籍加褫奪公權! 」陸委會報告中也指出,在中國的台灣民眾領用居住證,並末中國設籍或領用護照,尚無違反現行《兩岸條例》第九條之一的規定,沒有被立即註銷的問題。且若執意要除籍,恐也違反《憲法》第23條,限制人民基本權利須以法例為之,並應符合比例原則。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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