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鵬未現身! 二度聲請延緩報到執行

尹智剛 陳知學 報導  / 台北市

民進黨前立委高志鵬,因為圖利罪,被判刑4年6個月定讞,原本4日上午應到案服刑,最後沒現身。新北地檢署通知高志鵬,今(10)日上午10點報到,不過高志鵬持續沒現身,並且再度出招,7日向台北地檢署二度聲請暫緩執行,並變更居住地,說15日下星期二,將會報到入監。

前立委高志鵬,因為圖利罪,被最高法院判決4年6個月定讞,10號上午10點,要到新北地檢署報到執行,再度放檢方鴿子,讓在場守候的大批媒體通通撲了空,高志鵬在2007年,被控向國有財產局關說施壓,並收取50萬元獻金,上個月底判刑定讞喪失立委身分,起訴本案的南投地檢署,囑託台北地檢署代為執行。

高志鵬3日聲請暫緩執行被駁回,原本4日要向北檢報到,卻整天沒現身居住地也已經不在立法院,新北地檢署緊急接手,發出傳票到高志鵬在三重的居住地,要求10日到案,但高志鵬再度出招,傳出7日向北檢遞出親筆簽名函,二度聲請暫緩執行,高志鵬聲請暫緩執行,理由是有同事要資遣,有職務要交接,也表明下週二15日,才會向北檢報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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