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麗泳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繼警消人員醫療照顧比照國軍之後,內政部今(29)日宣布,未來替代役役男到國軍醫院就診時,部分負擔、掛號費及非健保給付等費用,都可以全額減免;如果住院,病房費用也享有優惠,讓同屬履行服役義務的替代役役男,能與國軍官兵享有相同的醫療權益。
內政部表示,目前國軍官兵至國軍醫院就診,其健保部分負擔、掛號費及非健保給付等項目可全額減免,住院病房費用亦享有優惠,但替代役男無這些減免優惠。此次修法後,替代役役男將比照國軍官兵,如至國軍醫療院所就醫,可享有相同的免付費及優待醫療項目。
內政部已於3月25日修正發布「替代役役男保險及醫療實施辦法」第11條之1、第12條、第12條之1條文,修法主要是考量替代役役男同屬履行人民服兵役之義務,相關權益自應與國軍官兵一致。
另外,以往執行公務導致燒傷的役男,補助金額大約只有3萬元,由於深度燒傷必須長期復健治療方能有效改善,這次也特別增加補助復健治療的手術費、衛材費及相關費用,依嚴重程度,最高補助可達80萬元,大幅減輕受燒傷役男家庭負擔,讓役男退役後,也能安心地長期復健治療。
內政部強調,這次修法不僅照顧服役中的役男,對於退役後的醫療也一併考量,如服役時因公受傷,退役後赴國軍醫療院所治療,凡持「因公傷病退停役就醫證明卡」,醫療費用也享有補助優惠。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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