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2020大選不綁公投 另訂8月第4個週六為公投日

快訊》2020大選不綁公投 另訂8月第4個週六為公投日 | 華視新聞
(資料照)

吳念達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2018年九合一選舉,中選會一口氣通過10個公投案,造成眾多投開票所大排長龍。立法院從6月17日至7月5日,展開為期3週的臨時會,民進黨團在臨時會第一天就強推《公民投票法》修法,今(17)日晚間經過多數黨籍立委強行表決後通過,2020大選不再與公投合併舉行,並自2021年起,8月第4個星期六訂為公投日,每2年舉行一次。

《公投法》修正 2020大選不綁公投

《公民投票法》原本的第23條規定:「主管機關應於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一個月起至六個月內舉行公民投票,該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經修正後,第23條改為「公民投票日定於8月第4個星期六,自中華民國110年起,每2年舉行一次。公民投票日為應放假日。」修法通過後,2020大選不再與公投合併舉行。此外,三讀通過條文明定,主管機關中選會收到連署人名冊後,應函請戶政機關查對,查對期限也由30日內,改為「60日內」完成查對,拉長查對期;為讓公投案有充足討論時間,公投案的公告期,從投票日的28日前,修正為投票日的「90日前」。

公投主文應簡明清楚 內容敘明法律效果

另根據三讀條文,公投案主文應簡明、清楚、客觀中立;理由書的闡明及其立場應與主文一致。公投提案合於規定者,應依該提案性質分別函請相關立法機關及行政機關,在收受該函文後45天內提出意見書,內容應敘明通過或不通過的法律效果,並以2000字為限。

立法院會最後也通過附帶決議,要求中選會在完成資安測試後,若無資安疑慮,應儘速實施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的電子連署;同時,也建請中選會參採其他國家制度設計,研議如何防止全國性公投案虛偽連署情事的配套措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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