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搖飲熱量高 立委要求標示含糖量

蔡岳霖 陳知學 報導  / 台北市

國健署統計下,光是13到15歲,一周喝含糖飲料的次數七次以上,就高達百分之52,立委要求應該要在每杯飲料上,都要標示含糖量,食藥署表示三月就有預告,要業者標示出來,雖然沒有在瓶身,但到時候上路後,標示不實最重可罰四百萬,原訂2021年上路,不過立委要求二個月後,就要上路。

一杯手搖飲解民眾夏日的渴,只是喝完這杯之後,民眾一天攝取的糖量,可能就已經超標了,北醫營養學院副院長謝榮鴻說:「隨便一杯飲料,都已經讓它超標。」國健署調查下,65歲以上一周平均喝2.1次,年紀愈往下喝的次數愈多,13至15歲每周喝6.7次含7次以上,高達百分之52,16至18歲也差不多。

立委要求把糖份就標示在手搖飲上,只不過食藥署早在三月就有預告,現場調製的飲料要標示飲料實際總容量總糖量總熱量,標示不實還可以重罰400萬,食藥署簡任技正陳瑜絢說:「業者他們在這個執行面,他們可能會有一些疑問。」

立委(民)高嘉瑜說:「都能夠清楚的揭露,這個部分要兩個月內能夠上路,最好是能夠也在標籤上能夠標示。」原來全面標示糖量 原訂2021年才要上路,立委要求動作快,就看食藥署 怎麼處理民意代表給的期限。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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