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30hrs挑燈夜戰 國民法官法三讀通過

江昇鴻 潘建任 張書銘 報導  / 台北市

總統蔡英文在520就職演說指出,「在未來4年內,國民法官制度一定要上路」。立法院臨時會院會歷經30多個小時的表決大戰,今(22)日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讓民眾有機會成為國民法官和法官共同審判特定的刑事案件,並一起決定被告是否有罪。

國民法官法三讀前,國民黨立委舉牌抗議,民進黨立委拍照比讚。立法院長游錫堃說:「國民法官法制定通過。」立法院臨時會討燈夜戰,歷經三天兩夜30多個小時的表決大戰,就是讓法案能夠三讀通過,但立委們也累翻了。立委(民)高嘉瑜說:「痛苦的大概就是一直很想睡覺,但是又必須要這個強撐。」

法案規定國民法官法庭由3名職業法官和6名國民法官合審合判,國民法官資格必須年滿23歲,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居住4個月以上,選任的時候應避免帶有偏見、歧視、差別待遇等狀況,審理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和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的罪行,判死包含國民法官及法官,至少要2/3以上同意。

立委(民)周春米說:「勞煩他們一起來參與辛苦的審判工作,所以一定會有相關的日費旅費。」司法院長許宗力說:「司法的地形地貌將要發生通盤的變動,其實呢我彷彿呢已經可以聽到轟隆轟隆的聲音了。」

司法院也開記者會,希望國民法官法讓法官審理能更公開透明,預計從2023年開始上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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