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議員財產申報公開上網

立院三讀通過!議員財產申報公開上網 | 華視新聞
(圖:翻攝Youtube國會頻道)

陳思安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院會今(30)日三讀通過《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應比照正副總統、五院院長、立委、直轄市長等公職人員,上網公告財產申報資料,並公告至其喪失原申報身分後一年。

修法前民眾查閱縣市議員財產申報不易

現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只有規定總統、副總統、五院正副院長、政務人員、立委、直轄市長、縣市長等人員的財產申報資料,應定期刊登政府公報並上網公告,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的財產申報資料並未公開上網,民眾若要查看,必須前往監察院查閱,且有諸多限制與規定。

行政院會在4月21日通過「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6條、第20條修正草案,未來直轄市與縣市議員的財產申報也須比照總統、五院院長、立法委員等公告揭露,草案於5月23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通過,並於今日院會三讀通過。

議員財產透明化 年底大選即適用

基於政府透明化及預防貪腐考量,今日三讀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修正條文中,第6條增列,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的財產申報資料應上網公告,及明定正副總統、五院院長、立委、議員等公職人員,申報資料應上網公告至其喪失原申報身分後一年;另修正正副總統及縣市級以上公職候選人財產申報資料,應於審定候選人名單之日,予以審核彙整列冊,供人查閱。

三讀條文也明定,正副總統、五院院長、立委、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等公職候選人的申報資料,應於審定候選人名單之日上網公告1年。另外,本次修正條之條文,自公布日施行,也就是今年11月26日地方選舉就將適用。

 

 

 

點我看更多華視新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