餿水女童被安置竟要家屬繳費

 / 雲林縣

  上個月華視新聞曾經為您報導,雲林有名國小女學童吃餿水過日,社會局將她強制安置,並要求家屬改善居家環境,結果將近一個月了,高小妹妹還沒回家,家屬卻收到社會局通知,要求繳納每天六百元的安置費用,家屬抱怨,縣府逼他們親人分離,現在又要他們繳錢,實在太過分。

  上個月,雲林國小女童高小妹妹因為住家骯髒,垃圾堆得兩樓高,加上餐餐吃阿媽撿回來的餿水,被社會局緊急安置,一個月後住家環境改變了,門口垃圾不但全清乾淨,連屋內床鋪也打理得有模有樣,不過爸爸和阿嬤還是等不到心肝寶貝回來,倒是接獲繳費通知。

  高爸爸用手猛搔頭,因為算一算,二十幾天的安置費至少一萬多元,鄰居知道了,也為他們叫屈。沒想到逼高家親人分離的是社會局,現在人還沒回來,又要他們繳錢。社會局強調,高家有不動產,又有資源回收的收入,不符合低收入的補助標準,酌收安置費用一切依法辦理。(綜合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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