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洗錢事證 不讓美方輕易放人

 / 台北市

  王又曾被送進拘留所,七日內要召開移民法庭,決定要羈押、保釋還是遣返王又曾,這樣的制度類似台灣的聲押庭,如果讓王又曾交保,他很可能會棄保潛逃。

  王又曾夫婦繞著地球大逃亡,最後回到美國洛杉磯,但因為王曾護照都失效,還被送進拘留所,依法必須在七天內召開移民法庭,舉行聽證會。當地法官會聽取王又曾的證詞,有三種可能結果包括,羈押、交保,或是遣返,類似台灣的聲押庭制度。而王又曾打的如意算盤當然就是希望交保,會用的理由,第一就是請求政治庇護,再來就是動之以情,以自己八十歲的高齡,還有身體狀況不佳,希望留在美國養病,加上妻子王金世英是美國公民,所以希望入境依親。

  只是如果讓王又曾交保,恐怕真的再也抓不回來。加上移民法庭的保釋金,最高才三十萬美金,對王又曾來說,用一千萬台幣換取自由,根本是九牛一毛,因此警大教授建議,我國一定要提供類似洗錢的具體犯罪事證給美方,王又曾到時候一定會請專業移民律師爭取交保,如果裁定結果對他不利,也會繼續上訴,看來要王又曾回國接受司法制裁,還得再拖一段時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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