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夜出遊 要取締抓不完

 / 高雄市

  高雄市一名十歲女童,午夜十二點過後和姑姑進到夾娃娃機店家,被視為違法帶回派出所做筆錄,但我們實際走一趟夜市,現在暑假期間,過了十二點後還在的未成年小朋友到處都是,若真要開罰,根本罰不完,家長們都認為,警方不必小題大作,其實只要有家長陪同,不應該開罰。

  午夜一點,夜市正在打烊,但小孩的精神,才剛開張,話說深夜小孩不得逗留營業場所,但看看這夾娃娃機店家,就有個七歲娃,走來走去,東翻西看;再來看看這店家,小朋友玩乒乓球的;還有,三個小孩圍一桌,邊下棋邊幫媽媽顧攤子的;小孩子越晚精神越好,左邊媽媽只能忙著打哈欠若說真要開罰,還真罰不完。

  高雄市一名十歲女童超過午夜想玩夾娃娃機被抓的案例一傳開,這爸爸發現時間晚了,都這樣警告小孩,但是大多數的家長覺得,根本沒那麼嚴重,原本立法規定,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但這法令似乎可以再有彈性一點,有家長陪同,就等於有監護人在旁,除了聲色場所之外,其他一些不致於對未成年造成身心影響的,或許不用那麼嚴苛!(記者劉生、何孟倫、彭椿榮、黃柏齡報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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