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容愛滋關愛之家 二審宣判勝訴

楊舜欽 翁乾晃 何孟倫 報導  / 台北市

  收容愛滋病患的關愛之家,去年(2006年)被法院一審判決必須搬離社區,不過二審出現大逆轉;法官認為,就算是愛滋病患也享有居住自由,因此判關愛之家勝訴。雖打贏官司,關愛之家渴望的仍是住戶真心的接納。

  現在的關愛之家只剩下十幾位的愛滋寶寶和媽媽,原本收容好幾十位的成年愛滋病患,現在已經全部遷往南部。這幾年以來承受外界壓力和社區居民對簿公堂,現在如果再要求他們離開,這些無辜的愛滋寶寶真的不知道該往哪裡去。還好判決出爐,他們可以繼續留在屬於他們的家。

  高等法院庭長溫耀源說:「感染者他們的人格和合法權益應該受到尊重和保障,不得予以歧視,不能拒絕就學、就醫、就業、安養。」法官判決的理由,簡單而言就是愛滋病患不應該遭到歧視,居住是基本的權利。

  判決結果傳到關愛之家,所有人都很高興,只是住戶還忿忿不平,一場判決終究還是不能平息紛爭。關愛之家發言人韓老師說:「我們勝訴了,我們要謝謝政府。我們留下來,我們一定會盡可能地按照條例上我們可以接受的部分過日子,盡量不要惹任何的麻煩。」

  法官希望藉由這次判決讓社會大眾了解,不需要對愛滋病患感到恐慌,所以裁定全案定讞,不可以再上訴;這讓關愛之家從現在開始有了真正的家。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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