姨丈公吞遺產 孤女討回公道!

綜合報導  / 高雄市

  高雄有一個二十一歲的女孩,在十二歲的時候父母雙亡,法院判定由姨丈負責撫養,沒想到身為公務員的姨丈,不但不養她,還把女孩父親的遺產通通領光。過去九年,女孩獨自在兒童之家長大。

  照片中這個清秀的女孩婉儀,有一段傷心的童年,從小父母雙亡的她,法院將監護權判給了遠房親戚姨丈公,婉儀原以為有了一個家,可以安心快樂的生活,沒想到卻是惡夢一場。該是撫養她長大的姨丈公與姨婆,並沒有將她視如己出的對待,同住了短短一年不到,就把當時只有十四歲的婉儀送到了孤兒院,更可惡的是,身為公務員的姨丈公還把爸爸留給她的遺產提領光光,也許四十萬不多錢,但是身為婉儀姨丈公的郭俊國,就是相片中這個人,曾是高雄財政局的視察,收入其實不錯,沒想到他居然私吞遺產,還把無辜的小孩丟到孤兒院,後來是婉儀爭氣,自己靠著努力還有認真唸書養活自己,現在她告上法院,法官最後也認定姨丈公是惡意侵占,這個遲來的正義替婉儀討回公道,也讓貪心的姨丈公,得到了應有的教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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