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14 12:00

原子筆戳瞎同學眼 判賠500萬

謝忠義 報導  / 彰化縣

  六年前,彰化兩名國中生,在學校起衝突,其中一人竟然隨手拿起原子筆朝另一名同學頭部刺下去,造成被害的男同學腦神經和視力受損,現在完全看不見,法院現在判傷人的學生和父母要賠償五百萬,但被害男同學媽媽說,再多錢,都換不回兒子的健康。

  一枝再普通不過的原子筆,但尖尖的筆心,用力刺到頭部,卻可以讓人眼睛失明,左半邊身體麻痺,學校輔導主任說,當時兩個學生在音樂教室吵架,其中廖姓學生隨手拿了桌上的原子筆,猛刺對方的左邊頭部,造成這名粘姓學生腦神經和視力嚴重傷害,最高法院認定粘同學的傷勢和刺傷有關係,對方必須賠償五百萬元,但媽媽難過的說,再多錢也換不回一個健康的兒子。

  但傷心的不只是粘媽媽,當初拿筆刺人的廖同學這幾年也不好過,很自責,當時兩個孩子因為年紀小,一個拿筆插頭的危險動作,卻讓了兩個家庭,都受到麼大的折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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