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學賢 報導 / 雲林縣
雲林查到民眾私藏海豚肉,總共查獲兩千公斤,幾乎是十隻海豚的重量,偵訊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儘管嫌犯供稱是朋友寄賣,但海巡人員懷疑他是雲林的大盤商,將追查究竟是誰在捕殺海豚。
海巡署人員查獲的海豚肉全放在冷凍庫裡、總共兩千公斤,已經被分割包裝或裝箱了,但如果以一隻海豚兩百公斤的重量來算,這些海豚至少是殺了十隻海豚才有的份量,海巡署人員跟監了三個月破獲這個點,懷疑就是大盤商,但嫌犯對來源交代不清,還辯稱是朋友寄賣。
海巡署人員估計,這些海豚肉市價高達五十萬,捕殺海豚和販售都已經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可處五年以下徒刑,因為海豚已經是全球共同保育的對象,今年奧斯卡的得獎紀錄片中,就拍下了日本漁民捕殺海豚的場景,海灣染紅,這樣的行為就已經被保育人士譴責,台灣還有人這樣賣海豚肉,海巡人員將繼續追查源頭。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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