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麗君 張春峰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縣兩位家住隔壁的阿公阿嬤,長期相處不和睦,去年十一月,兩人又吵起架來,阿公拿著水管朝阿嬤噴,讓阿嬤全身溼透感冒了,一狀告上法院後,檢察官依傷害罪起訴阿公。
一早兩人見面又大吵一架,阿嬤追著阿公吵,氣得比手畫腳,捶拳頭,臉紅脖子粗,指著阿公的鼻子罵,兩人根本是在翻舊帳,阿公說一句,阿嬤就頂三句,會鬧上法庭,更只是一件小事,阿公說當天拉水管澆花,阿嬤卻要拔花,他一氣之下,才會用水噴阿嬤,哪曉得這一噴,天氣冷,阿嬤全身溼透透,隔天感冒住院,阿嬤告傷害,檢察官認為阿公傷害了阿嬤的健康,所以起訴他,阿公家的前門和阿嬤家的後門連在一起,二十年了,但新仇加舊恨,這兩扇門永遠不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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