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怡臻 邱顯雄 陳信仁 報導
高雄一名女子,到知名飲料店工作,卻碰上惡老闆,因為她每天提重物,工作不到兩個星期,手的韌帶受傷了只好辭職,但是一個月以後,她拿到的薪水,竟然只有一千兩百六十五元。她工作了85.5個小時,平均下來時薪不到十五元,原來是被店長東扣西扣,全部都扣光了,這名女子向華視新聞投訴,要揭發這店家的惡行。
要畫眉毛,手卻抖到不行,謝小姐這雙手,因為在飲料店打工提重物而韌帶受傷,連握拳都很痛。半個月前,整隻手都包著紗布,當時她就是在這家冷飲店工作。謝小姐想請假去看醫生,後來店長不讓她請假,她自認體力無法負荷,透過電話向店長辭職,沒想到薪水遲遲沒領到,她聯絡店長,店長才說她根本沒完成離職手續,謝小姐再回到到店裡一看到薪水單,才知道原本薪水八千多,竟然變成一千兩百六十五元,她真的嚇的傻了。
仔細算算,原本薪水八千多,卻因為沒完成離職手續被直接腰斬,教育訓練費每小時就要扣二十元、制服費也扣一千元,工作85.5小時只領到一千兩百六十五元,平均下來一小時根本不到十五元,謝小姐根本無法接受。記者連絡上店長,但對方不願回應,謝小姐一氣之下告上勞工局,勞工局表示,雇主像這樣亂扣薪已經違法,約談雙方後,要替謝小姐討回權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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