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05 11:58

酷刑的工作!? 日站12小時抓賊

江麗君 張春峰 報導

  

台中縣一名在大賣場工作的男子向媒體投訴,店長因為不滿他的工作表現,天天罰他站在一個長寬大概只有40公分的小板凳上,看客人有沒有偷東西,一天要站12個小時,除了上廁所、吃飯外都不能離開,害他僵直性脊椎炎復發,還用言語辱罵他,逼迫他自動離職,但店長出面澄清,男子工作不認真,不能勝任賣場其他工作,才會派這個工作給他。

  

影片中,投訴的男子站在一樓賣場的板凳上,只見他不太敢動,直直的站在那裡,偶爾伸展一下肢體,原來他腳底下站的這個板凳很小,一個大男生站上去,大概只能成稍息的動作、不能站開,否則就會掉下去,但男子每天必須站在上頭12個小時,站到脊椎發炎。

  用尺量,板凳長45公分、寬40公分,是讓賣場員工每天輪流站一小時觀察賣場狀況,但男子說,店長卻變相要他在板凳上罰站,還用言語辱罵他,說他賴著不走,逼迫他辭職,對照男子的說法,店長出面澄清,他說男子來賣場工作一年半、態度不認真,他才會指派他去做這個工作,男子受不了已經自動請辭,但他向勞工處提出申請,要求資遣費和精神賠償,雙方還要再協調。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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