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傳霆 報導 / 屏東縣
屏東一名大學生開車和一名魚販相撞,魚販因為車禍留下後遺症,對大學生求償716萬,不過法官勘驗監視器發現,大學生的車子後照鏡有一點綠光,證明他沒有闖紅燈,判決大學生只需負兩成的過失責任,賠償73萬,大學生少賠了643萬。
照片中,是大學生開的黑色轎車,跟魚販開的白色貨車在路口對撞後,又衝撞到旁邊檳榔攤,現場凌亂不堪,大學生的黑轎車,車頭幾乎全毀,不過他只受到輕傷,而撞到門都歪一邊的白色貨車,當時在駕駛座的魚販,腦部挫傷,多處骨折,雖然送醫後沒有生命危險,不過卻出現了輕度智能不足的後遺症。
魚販指控大學生超速又闖紅燈,向大學生求償716萬,法官調查發現,當地路口雖然沒有監視器,看不到當時車禍的情況,但在旁邊的店家監視器卻看到,相撞後的下一秒,在魚販開的小貨車右邊後照鏡中,有一點綠光,這方向照到的就是大學生行進的路口號誌,這也證明,大學生並沒有闖紅燈,闖紅燈的是魚販,因此判決大學生只需要負兩成的過失責任,賠償73萬元,比原來的求償天價,少了643萬,家人說,大學生原本以為一畢業,就要負擔高額的賠償費用,相當難過,幸好法官明察秋毫,從不顯眼的監視畫面中,找出事實真相,給大學生一個公平的判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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