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10 18:58

有檢體找不到嫌犯 還有百起冷案!

曾雨薇 詹維耕 報導  / 台北市

  廿一年前,南港國小女童姦殺案破了,靠的是嫌犯再次性侵另一名女性留下的DNA檢體,比對後抓人。但刑事局裡,像這種留存十多年以上,無法破案的DNA檢體,還有上百起,要讓這些冷案有破案的契機,只有等待嫌犯再犯留下檢體來比對。今天的法網單元,要帶您了解,全台各地猶如大海撈針的冷案偵辦進度,以及要破這些冷案,得付出什麼樣的代價。

  14歲那年椎心刺骨的痛,讓小樂失去了喜悅的童年,放學途中被拉進暗巷裡性侵,讓她就像被撕裂的娃娃一樣,失去了靈魂,因為傷害她的惡狼始終沒有抓到。民國96年3月,一名國小女老師下班,回到自己家地下室停車場,才剛停好車,就被歹徒矇住眼睛,綑綁雙手強押上車,載到汽車旅館性侵,監視器錄下的這個戴黑帽子和口罩,穿藍外套的男子就是惡狼。

  但影像實在很模糊,警方抓狼行動困難重重。舊案子還有破案的一天嗎?民國83年10月15日,學校老師吳曉蕙,被歹徒性侵不成後勒昏,拖到地下停車場,還被消防沙澆水後撒在臉上,造成呼吸困難窒息而死。女老師的父親,被稱為警界硬漢的吳振吉,只能紅著眼睛哽咽,殘忍的殺人手法成了懸案,檢警在現場採到一枚指紋,是歹徒留下的唯一跡證,直到八年後歹徒再度犯案,指紋一比對吻合,八年懸案這才宣佈破案。

  這種老案子,要偵破得確不容易。躺在刑事局還有上百件冷案等待鑑識,不過從民國89年開始,刑事局成立了DNA資料庫,以前的一件件懸案,開始露出曙光,各地警方一送進來DNA,鑑識人員立刻上架檢驗,先進行DNA萃取,滴入化學藥劑混和後放入離心機,等細胞分離後再取出來,這一管就是純粹的DNA,接著滴上染色劑,放在顯微鏡下仔細觀察DNA圖譜。

  而這個就是嫌犯檔案資料庫,代表每個逍遙法外的兇嫌,比對成功,會像這樣兩個數據代碼出現在同一欄,凶手留下的丁點血跡,細微的皮屑都可以成為人在現場的證據,成為破案的關鍵。美國在1994年通過聯邦DNA鑑定法,確立採取DNA的法源,但是台灣版DNA法3年前送到立法院一讀後,到現在還是不知所終,所以懸而未解的案子要重辦,必須等到歹徒再度犯案,有了第二個被害人,經過DNA比對才能讓冷案熱起來,重新再偵辦。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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