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傳霆 報導 / 屏東縣
屏東有三個來台灣念書的越南籍大一女生,她們在一家麵店打工,結果被舉發。因為,外籍生打工必須經過申請,而且一個星期也不能超過16小時,現在勞工局對女學生一個人開罰三萬,她們當場嚇得哭出來。
透過勞工局專員拍下的畫面看到,是一家小小的麵店,中午時間非常忙碌,三名年輕的越南女子,一個煮麵、一個端麵,還有一個負責招待客人,辛苦的揮汗工作,勞工局馬上上前抓人,因為這三名年輕女子是非法勞工。
原來這三名女子是還在唸書的大一學生,卻趁著空閒找打工賺零用錢,但已經犯法,勞工局當場對她們一個人開罰三萬,麵店也要罰十五萬元,老闆娘非常無奈,這麼多錢要去哪裡生。女學生因此被罰三萬,讓她們嚇的哭出來,就是因為家境不好才會這樣打工賺錢,貼補來台念書的生活費用。三萬塊罰款對她們來說真的賠不出來。
其實,要打工不是不行,但外籍學生在台打工,一定要到勞工局申請勞工證,一個禮拜不得超過16小時,讓這三個女學生非常後悔,早知道就按照規定,也不會這樣辛苦工作卻反而被罰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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