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7 18:58

逼員工簽性愛契約 色老闆罰60萬!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遲來的公道,新北市一名趙小姐,去年10月到板橋一間公司應徵總經理特助,沒想到才剛上班沒幾天,公司老闆就要求她簽下性愛契約,趙小姐勇敢拒絕,卻遭到解雇,除了向勞工局檢舉,也一狀告上法院,最後這名老闆除了被勞工局開罰60萬外,同時也被法院判賠14萬元的精神慰撫金和薪資。

  穿著黃色上衣,一頭長髮的趙小姐,雖然帶著口罩,還是掩蓋不住她的風采,就是因為長的漂亮,才會遭到色老闆職場性騷擾,一上班就看到桌上的性愛契約,內容寫著要和她共度一夜美好的時光,還說錢等2人任務完成再付清,她勇敢拒絕卻遭到解雇,氣的像勞工局檢舉,還一狀告上法院,勞工局介入調查,認定老闆職場性騷擾,開罰60萬元,同時法官判決14萬元精神賠償費,終於討到公道,趙小姐說,她勇敢站出來,就是希望能夠給色老闆一個警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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