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18 18:58

打球撞傷小學生 高中生判賠6萬5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新北市一名小四男童,去年12月在學校和同學打籃球,碰到一群高中生相約鬥牛,結果和一名身高175公分,80公斤的高中生搶球,兩個人摔成一團,只有35公斤的男童當場被壓倒在地,左手骨折,家屬提告憤而提告,法院判這名高中生必須賠償6萬5千元。

  國小四年級的余小弟,受傷的左手,上頭還留著開刀過後的疤痕,就算手伸直,還是微微彎曲,連拿石頭都有些吃力,余小弟會受傷,就是因為和高中生鬥牛,對方175公分80公斤,足足比146公分,體重35公斤的余小弟,大上一倍,一個搶球余小弟就被重重壓倒在地,左手當場骨折,打籃球打到受傷開刀,余小弟的媽媽氣到不能接受,要求對方賠償,但雙方卻達不成共識,余媽媽堅持告上法院,雙方對簿公堂,法院最後判這名高中生必須賠償將近6萬5千元,但余媽媽認為不合理,堅持上訴到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