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09 12:00

雪隧火燒車究責 胎紋不足致爆胎?

綜合報導  / 宜蘭縣

  雪山隧道發生火燒車意外,到底誰該負責呢,包括爆胎的廂型車,胎紋是不是不足?還有後面車輛,看到有狀況,可以任意變換車道嗎?而檢警初步研判,疑似是首都客運駕駛葉傳清,他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才會來不及剎車,造成兩死悲劇。

  雪隧車禍被撞,李姓夫婦燒成焦屍,他們的兒子連續兩天處理後事,臉上明顯疲憊,但講到肇事責任,還是滿臉憤怒。一夕之間,失去了父母親,重大的打擊,他只希望法律能還他公道,但這起意外,究竟誰該負責。

  首都客運高速衝撞,完全沒有煞車,警方初步調查,肇事責任最重,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時速90公里,根本來不及煞車,而如果調查證實是火燒車主因,葉傳清可能觸犯業務過失致死罪,最重2年刑期。

  另外開在最前面的廂型車,是車禍的的導火線,左後輪會突然爆胎,懷疑是保養不良,仔細看,輪胎中間胎痕模糊,如果真的是因為沒定期更換輪胎,爆胎導致後方三輛車追撞起火,廂型車駕駛也有責任,檢警層層分析這起重大車禍的發生原因,要找出到底誰該負責。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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