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忠義 報導 / 彰化縣
一位機車騎士為了閃一台轎車,他騎到快車道,結果被另一台轎車給撞上,而騎士也摔倒受傷了,不過警方勘驗後說,包括騎士跟兩位駕駛,這三個人都有肇事責任。
彰化員林的省道上,飄起細雨,一名機車騎士穿藍色雨衣,下班趕著回家,前方巷口也衝出一部白色轎車右轉,就在兩車會集的時候,又來了一部車。突然機車騎士撞上瞬間,左右搖晃,倒在快車道上,翻轉一圈,差點被輾到,女騎士受傷送醫。
但警方勘驗的結果,初步認定,三方都有責任。第一個,白色轎車一出巷口,沒有停下禮讓直行車。接著,機車騎士遇到前方車道有車,應該減速停下,但她卻跨越快車道。還有後方來的黑色轎車,也沒有減速保持安全車距。
就因為三方搶道,發生意外。其實汽機車搶道的狀況真不少,像這部機車,停在快車道上,突然右轉鑽過去,要是後方車搶快往前衝,恐怕又會發生車禍意外。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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