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建邦 報導 / 嘉義市
嘉義地院真的是螺絲鬆了,有個許姓製毒犯,前科累累,警方好不容易逮到他,在今年7月被起訴12年,也裁定繼續羈押,但沒想到,當初審理的法官,卻認為羈押期最多四個月,於是就開出了釋票,就這樣,把這個罪行重大的毒犯給放走了。
警方大舉攻入這一間民宅,滿滿的器材,廚房被加裝管子,都用來製毒,這就是許姓製毒犯的工廠。日本京都大學畢業的他,頂著高學歷卻不學好,利用化學合成方式,將毒品產量增倍,大量製毒害了很多人。警方佈線超過兩個月,才終於逮到前科累累的他,起訴重刑12年。但許姓毒犯卻因為嘉義地院搞烏龍,被放走了。
原來他3月15被抓,本於羈押期最長4個月,所以當初裁定收押的陳姓法官,在這個月13號就開出「釋票」,7月15號生效,但反而當週值班的馮姓法官,認為他罪行重大必須繼續羈押,也在13號開出延押的「押票」。因為15號是禮拜天,同時收到押票和釋票的看守所也沒有再確認,居然就把許姓嫌犯釋放了。
但離譜的是,嘉義地院認為,開出釋票和押票的法官,都是依法行事,不會再追究。這也讓民眾,和當初辛苦抓犯人的員警質疑,因為沒溝通清楚搞烏龍,誤放犯人,嘉義地院的作業準則,難道不用檢討改進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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