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今年六月,台中市一名葉姓孕婦被車撞成重傷,送醫急救後婦人產下一子,隨即陷入昏迷。事隔至今三個多月了,肇事者不願配合到案說明,讓家屬好心寒。立委也質疑,台灣肇事逃逸的罰責過輕,往往法院輕判罰錢了事,要提案修法,把原本的六個月到五年徒刑,提高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台中市孕婦葉貞妤的家屬,想到最愛的親人被車撞成重傷,至今還是昏迷不醒,真的好心痛。當年葉貞妤車禍產下小孩後陷入昏迷,偏偏肇事者不到案說明,六月至今沒起訴讓家屬好生氣。在台灣車禍肇事逃逸,刑度為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偏偏有6成3的判決,都採六個月徒刑且可以易科罰金,讓受害家屬好心寒。跨黨派立委打算提案修法,將肇事逃逸者改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讓肇事者別想存有僥倖心理,也保障車禍受害者權利。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