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傳霆 報導 / 屏東縣
發生在屏東東港的車禍,造成三死三傷,而且肇事者還找人頂罪。在第一時間出面自首的陳文昌,法官認定不是他開車,現在裁定100萬交保。而當時在車上,還有兩個人,分別是吳姓男子跟一位槍擊要犯林豐德,現在,兩個人都約談不到,檢方不排除要強制拘提。
出面自首,陳文昌被家屬追打,法官根據證人證詞,認為陳文昌是冒名頂替,但開車撞死人到底是誰,檢察官追查當天車上的人,還有他林豐德。面露凶光,16年前,他是槍擊要犯,犯下12起重大刑案,還曾經擄人勒贖,當時警方還曾經沿路,連開了100多槍駁火,車都被打成蜂窩,林豐德還是趁隙逃逸,出動直升機陸空圍捕,林豐德最後,在睡夢中被逮,直接送到綠島,服刑10多年,直到最近才假釋出獄。
當天車上有他,有陳文昌,還有另一名吳姓男子,被懷疑是林豐德的司機,檢方要約談這兩個人,但兩個人都下落不明,面對過去的槍擊要犯,不排除強制拘提,來釐清案情。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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