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南市
高雄一名男子晚上喝酒後騎車回家,卻一時搞錯方向,車子騎上了國道,發現情況不對,他熄火下車用牽的,打算一路牽車下交流道,在走了兩公里遠後,獲報的國道警察趕來了解,發現他喝酒騎車,他卻反駁說,他是用牽的不算酒駕。
今天凌晨兩點多,這名男子跟朋友聚會後,喝了酒騎車要回家,卻把國道當天橋,結果一騎上國道發現情況不對,立刻熄火下車用牽的,打算一路牽下交流道,國道警察獲報趕來時,他已經足足走了兩公里了,雖然堅稱自己牽車沒酒駕,但是最後還是被依公共危險罪嫌法辦。另外機車騎上高速公路也違規,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3000塊,警方再次提醒民眾,喝酒千萬不要騎車開車,違規罰錢是其一,造成意外後悔莫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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