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品鑫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市一名六歲女童,被幼稚園老師體罰,打到手臂紅腫,不敢再去上課,媽媽看了心疼又生氣,要求園方和老師連帶賠償30萬,園長已經將老師開除。
六歲女童伸直手臂,大面積的又紅又腫,還有些地方瘀青,這些傷,是被幼稚園老師打的,女童到現在,還是覺得幼稚園很可怕,不敢再去了,媽媽看了心疼更生氣,媽媽質問老師,老師的回答是,因為女童吃飯吃的很慢,又一整天對老師愛理不理,才會出手處罰她。
電話裡,老師不願再多說,決定走司法途徑,但幼稚園已經查證屬實,將老師開除,希望用免學費和註冊費,達成和解,不過女童媽媽不接受,要求老師和園方連帶賠償三十萬,將由法官來認定,誰有錯,誰委屈。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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