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31 18:58

醉撞死人有悔意? 輕判1年10月!

陳傳霆 邱君萍 邱顯雄 報導  / 屏東縣

  發生在去年七月,屏東萬丹消防隊隊長陳慶財,被酒駕男子黃鴻修撞死,接著還肇事逃逸,屏東地方法院經過半年多的審查,認為黃鴻修當時的酒測值超標不多,加上事後有悔意,因此一審判決酒駕肇逃的黃鴻修一年十個月的有期徒刑,這讓家屬很氣憤,認為判得太輕了決定要再上訴,他們說,要對方判處死刑,一命賠一命。

  去年7月21號晚上八點多,屏東萬丹發生一起死亡車禍,酒駕男子黃鴻修撞死了,消防隊長陳慶財後還肇逃,只不過隔天還是被揪出來,一路跪拜磕頭,但是還是難消死者家屬心裡的悲憤,只不過現在更讓家屬無法接受的是,法官判撞死人的兇手,僅僅一年十個月,阿嬤流著淚替枉死的兒子很不捨,死者是才國二的小女兒。

  對於兇手只判刑一年十個月,心中滿是忿恨,更令人心疼的是,才十幾歲的女孩,心裡甚至有了長大後要報復的心態,到現在一家人還走不出傷心的陰霾,每天只能看著照片,還是到這間充滿回憶的倉庫,來一解相思之苦。

  本來以為司法會給一個正義,但沒想到法官認為,肇逃的黃鴻修,事後向家屬道歉有悔意,所以原本酒駕致死又肇逃,最重可以判到十年的刑期,最後卻只輕判了一年十個月,法官確實給了兇手一個機會自新改過,但是似乎忘了,傷痛的家屬失去了親人,是誰也給不了重新來過的機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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