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宗穎 報導 / 台北市
還有中部也直擊這樣酒後的危險情形,有人喝了酒,不是騎機車開汽車,而是騎腳踏車,雖然不違法,但是他一路搖搖晃晃,一度晃到快車道,最後還紅燈右轉,同樣非常危險。
春安第一天,昨天晚上擴大臨檢,直擊台中街頭,海產攤的酒客雖然不敢開車,但找朋友代駕,卻也跟喝酒的沒兩樣,不但逆向,還差點撞上摩托車,另一桌酒客已經喝茫了,還騎腳踏車,結果一路搖搖晃晃,一度晃到快車道,最後還紅燈右轉。
直擊海產攤,幾乎每一桌都喝酒,有酒客結帳離開,發現門口有警察,找朋友來開車,結果看他逆向開,開這麼快還差點撞上摩托車,跟喝茫了沒兩樣,回頭看原來警察已經不在,這時又有兩名喝了不少的男子站起來,其中一個已經站不穩,另外一個幫忙攙扶。
走到店門外,站不穩那個居然要騎腳踏車,只見他連鑰匙要插進去開鎖,怎麼瞄都瞄不準,光開一個鎖就花了七八分鐘,這種狀況下騎車,像是飄移一樣,一度飄到快車道,後方駕駛嚇一大跳,還好他又自己轉回去,一路就這樣,一下晃左邊、一下晃右邊,最後連眼前的紅燈都看不見了。雖然騎腳踏車,沒有在酒駕取締範圍內,但這樣騎車也構成危險駕駛可以罰款,而且不但可能害自己被撞,也可能害其他人為了閃躲而受傷。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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