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剛獲獎的績優員警,竟花錢吃案。台北市一名張姓警員,接到富商報案,被人搶劫一萬八千五百元,但警員私自認定不是強盜案,又疑似怕查案麻煩,居然自掏腰包拿八千五百元給被害人,說錢找到了。
43歲的張姓員警,進入警界20多年,因為表現優良,還獲得金吾獎,受到市長郝龍斌表揚,但績優員警,卻驚爆花錢吃案,一名孫姓富商,遭搶劫18500元,他向員警報案,員警卻堅持這不是強盜案,是債務糾紛,還自掏腰包,拿出8500元,謊稱錢已經找到了,雖然員警平時得受理大量報案,工作量重,但只因為怕麻煩,花錢私了,這名曾經的績優員警,嚴重影響警方形象,被記申誡兩次,再對照他領獎的畫面,更是諷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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