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20 18:58

女站路中害公車急煞 危險已觸法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兩個和公車有關的現場,也都把公車司機嚇壞了。都在半路上把車子攔下來。新北市新莊區,一輛公車行經中正路時,一名女子不知道什麼原因,突然衝出來站在大馬路上,這個舉動把司機嚇壞了,趕緊煞車按喇叭才沒有釀成意外,但這個舉動已經觸法,觸犯了刑法妨礙公眾往來安全罪,除了會被開罰,最重還會被判五年有期徒刑。

  公車行經新北市新莊中正路時,一名女子不知道什麼原因突然衝出來站在大馬路上,這舉動把司機嚇壞了,趕緊煞車按喇叭,才沒有釀成意外,警方表示像女子這樣衝出來的舉動,不管原因是什麼都可能已經觸犯刑法"妨礙公眾往來安全罪",除了會被開罰最重還會被判五年有期徒刑。

  公車開往新莊的路上,突然一名穿白色洋裝,黑色外套的女子,不知道什麼原因衝了出來,站在大馬路上,好險當時公車速度不快,緊急煞車停了下來,女子的舉動嚇壞司機,也嚇壞車上的乘客,不管女子是為了攔公車或者其他原因,這其實都已經觸犯刑法了。

  之前在高雄也有類似情形,這一名穿綠色上衣的機車騎士,邊騎車邊吃雞腿,而且無預警的煞車,後方公車按了喇叭,沒想到這機車騎士,不但不肯離開,還很惡劣的停下來,繼續啃雞腿,絲毫不理會後方公車,擋住路口阻礙交通,甚至還走到旁邊攤子買了香蕉和檳榔,繼續慢慢的吃,直到警察出現他才不情願的離開,警方表示像這種阻礙交通的行為,可能已經觸犯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罪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還有500元以下罰金,提醒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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