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一名張姓男子103年5月期間,於萬華住處吸煙後,因未把煙頭熄滅便離去,沒想到小小火苗卻引發火警波及鄰宅,張姓男子因一時疏忽導致火警,吃上官司。
發生在北市萬華區昆明街,一棟頂樓加蓋的屋子,在去年5月間發生火警,並波及鄰宅,經火場辨識調查後,引起這場火警的原因,竟是張姓男子在房內吸煙時,未將煙頭確實熄滅就離開住所,導致火苗引燃周圍可燃物品,檢方也依照火場鑑定報告,將張男起訴,最後法官依照張男說詞及被害人受害情形,將他依失火燒毀現供人使用住宅罪,判有期徒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圖片/翻攝自網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