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葉案郭力恆出獄 6個月抵2億

綜合報導  / 台中市

前海軍上校郭力恆因拉法葉艦案,被判刑15年定讞,併科罰金2億元。但他主張無力償還罰金,去年12月入獄服勞役6個月,今天勞役期滿從台中監獄出獄。據悉郭力恆在獄中的勞役工作是折紙箱,外界認為6個月刑期就可以抵掉2億罰金,等於1天勞役抵111萬元,實在是相當划算。

拉法葉艦採購弊案,最高法院去年4月依採購辦公用器材收取回扣罪,判處前海軍上校郭力恆15年徒刑,罰金新台幣2億元,褫奪公權10年。郭力恆另因獵雷艦零附件採購案服刑20年,前年底服刑期滿出獄,依刑法規定,2案合併執行最多只能坐20年牢,因郭力恆已服刑期滿,檢方依法只須執行罰金刑,並追繳不法所得。但郭力恆主張沒錢繳2億罰金,北檢審酌郭力恆被扣金額執行追繳後,發現他無財產可執行,不足扣抵罰金,依法易服勞役上限是6個月。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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