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慧娟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天理昭彰疏而不漏!新北市一名6歲女童,3年前遭20多歲的表哥性侵、猥褻,原本家人和學校都不知道這件事,直到前陣子,女童在學校拿百香果磨蹭下體,老師發覺可疑,追問之下才知道女童遭表哥欺負的經過。新北地院今(1日)依加重強制性侵罪,判女童表哥7年4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這起案件發生於101年10月間,表哥先是猥褻、性侵表妹,之後女童在學校拿百香果磨蹭下體,老師察覺這並非是女童年齡該有的行為,追問之下才揭露表哥性侵惡行,於是一狀告上法院。法官審理時,表哥否認犯行,他的辯護律師主張,女童前後的陳述不一,言詞中有諸多矛盾,而且女童處女膜沒有破裂,若遭性器官或手指性侵,為何沒有受傷?但是,由於被告測謊沒過,而女童驗傷後,確認處女膜有凹陷,可能是外力造成,同時小女孩又指證稱表哥性侵的過程,合議庭認定女童有遭性侵之實,斥責被告不但沒有疼愛、照護年幼表妹,反而對她伸出狼手,不僅有悖倫常,還造成女童身心不可抹滅的負面影響,導致事隔多年,女童創傷仍難以挕平,還有不正常的行為舉止,判處被告7年4個月。(意示圖,非本事件)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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