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廢水污染 日月光逆轉無罪

潘潔瑩 陳信仁 報導  / 高雄市

  高雄日月光半導體公司被控排放有毒廢水污染後勁溪案,原本一審檢方認為判太輕提上訴,不料二審出現大逆轉。高雄高分院改判日月光涉案的五名員工全部無罪,理由是起訴及一審適用法條錯誤;日月光排放廢水應適用《水污染防治法》,但案發時《水污法》對排毒廢水並無罰則,因此判無罪。消息一出,環保團體罵聲連連,後勁溪當地居民更是大嘆,司法判日月光無罪,實在很難接受。

  電影《看見台灣》讓人們看見被廢水染紅的高雄後勁溪,排放金屬水毒害河流的高雄日月光也被追著罵,喧騰一時。檢方起訴廠務處長、工程師等五人,不料二審逆轉改判五人全部無罪,讓環保團體和後勁溪居民都怒批司法判決不公。

  2013年10月1日,日月光連續12小時違法排放強酸重金屬廢水5194噸,危害下游940公頃的農田,毒蔬菜沒人敢買,農民叫苦連天。現在所有被告都判無罪,理由為何?高分院認為起訴和一審適用法條錯誤,日月光排放廢水應該適用《水污染防治法》,但案發時《水污法》對排毒廢水並無罰則。高分院說因為缺乏過往歷史汙染調查資料,無從認定日月光長期汙染影響。

  遭污染的後勁溪染紅的悲鳴,誰來還給當地居民公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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