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益源 報導 / 苗栗縣
苗栗縣一名張姓男子,日前透過手機通訊軟體,認識2名逃家缺錢花用的少女,分別是未滿18歲少女小B、未滿16歲少女小A(皆為化名),逃家少女被家人找回後,向家人坦言與張男有性交易,還大玩3P,全案才曝光。
據自由時報報導,張男辯稱,認識2名少女後,確實有性交易念頭,但到了汽車旅館要她們出示身分證時,2人都說沒帶,他就離開了,更直言「我哪有這麼多的錢一直性交易」但警方根據小A寫的訊息,發現張男曾3度與小A性交易,其中2次還有小B加入搞3P;小A也坦承因缺錢,找小B一起找援交,隨後與張男在苗栗市性交易。
法官表示,由於少女證詞,張男性交易後都有付錢,2人與張男無仇怨過節與金錢糾紛,不會故意說謊陷害張男,對性交易細節也交代得相當清楚,證詞應可採信,依妨害性自主判處張男5年8個月徒刑。(圖片非當事人/翻攝網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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