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7 19:30

騎士嚇到自摔亡 開車沒撞到人卻遭判刑

騎士嚇到自摔亡 開車沒撞到人卻遭判刑 | 華視新聞

蘇雋凱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北一名葉姓女子開車行經羅斯福路時,太過貼近同方向一輛機車,導致騎機車的李姓男子受驚嚇而擦撞另輛機車,最後自摔身亡,當時葉女認為車禍與他無關,沒停車察看就離開現場,結果被控肇事逃逸,台北地院認定葉女無肇責,但她害李男受驚嚇而自摔,卻沒停車協助救人,已觸犯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罪,今天(27日)重判葉女1年4月徒刑,若依此判刑確定,葉女須入獄服刑。

合議庭認為,雖然葉女並非這起死亡車禍的肇事者,李男的死亡也與葉女無關,但因她開車貼近李男,導致李男受驚嚇而重心不穩,機車開始搖晃,最後擦撞另一側機車,自摔倒地身亡,因此葉女的駕駛行為,是引發李男死亡結果的「連貫交通活動一環」,依照最高法院見解,葉女也必須負起在場協助救護的責任,但她卻沒停車察看,已觸犯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罪。

這起車禍發生在2014年9月26日上午,一名李姓男子騎機車由北往南行駛在台北市羅斯福5段馬路上,葉女則開車戴著丈夫與李男同向行駛,李男發現葉女的車輛貼近,受到驚嚇,導致機車重心不穩,隨即左右搖晃,最後擦撞另一側機車,自摔倒地,送醫宣告不治。

目擊者證稱,事發時葉女駕駛的車輛曾減速,但沒停車察看,就開車離去,警方循線將葉女約談到案,並以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嫌函送北檢偵辦。

檢察官依照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認定李男自摔身亡,葉女並無肇責,因此不構成過失致死罪,但仍依肇事逃逸罪將她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時,葉女供稱當時坐在副駕駛座的丈夫曾告知聽到碰撞聲音,她也從照後鏡看到右側外車道有2 輛機車倒下,以為是單純2輛機車擦撞,才沒停車察看。

法官勘驗葉女的行車紀錄器,發現事故發生時,葉女的車輛離李男的機車很近,且葉女在車內應有聽到機車碰撞聲,而機車倒地後,葉女一度減速行駛,因此認定葉女知道車禍發生,且屬於「連貫交通活動一環」,卻未下車協助救護,已觸犯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罪。仍可上訴。(圖片來源/翻攝畫面,示意圖)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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