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22 19:00

長榮張國煒沒幫空姐前妻找工作 判賠175萬

長榮張國煒沒幫空姐前妻找工作 判賠175萬 | 華視新聞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自行宣布接任長榮集團總裁的長榮航空董事長張國煒,不但因父親張榮發遺囑與大房兄長鬧翻,竟還因為和曾任長榮副座艙長的蔡姓前妻離婚後,沒有根據前妻「同意離職協議書」內容,為前妻安排「合意勝任」的工作,遭前妻提告求償,台北地院認定張國煒違約,日前判張國煒敗訴,須支付前妻175萬元。

蔡女指控,2005年3月25日簽定離婚協議書時,曾同時簽訂一份「同意離職協議書」,蔡女接受長榮資遣,張國煒則允諾為她安排一個「合意勝任」的工作,否則須按月付她7萬元。但張國煒安排的4個工作,分別為:西華飯店櫃臺接待,她面試後被要求先從飯店清潔人員工作做起;微風廣場儲備幹部,面試時被告知要從生鮮超市部門做起;澳門航空臺北分公司機場主任,但未獲錄取;最後一項汎德汽車北區業務代表,則未接到面試通知。

蔡女認為這些工作內涵與薪資結構都不是她能接受的「合意工作」,因此拒絕上班,並在前年提告請求張國煒依違約條款,從2005離婚至2014年提告間的116個月,按月付她共812萬元。

張國煒辯稱已替前妻安排4項工作,是蔡女自己不接受,且蔡女離婚後,已自行找到新工作,強調並未違反協議,拒絕付款。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雙方協議書所載「合意勝任工作」,應指蔡女學識能力客觀上得以勝任且願意接受的工作,而蔡女原任長榮副座艙長,張國煒安排的西華飯店櫃臺接待、微風廣場儲備幹部與澳門航空台北分公司機場主任等3項工作面試,前2項工作分別於面試後改為先從飯店清潔人員工作及生鮮超市部門做起,顯然不是蔡女能合意勝任的工作,僅澳門航空一職是她認為適合的工作,卻未錄取,因此判張國煒敗訴。

但因蔡女離婚後25個月(2007年間)已找到新工作,法官日前判張國煒只須支付前妻175萬元。據了解,台北地院宣判後,張國煒沒有上訴,但蔡女認為判決金額太低,已向高院提起上訴。(圖片來源/翻攝畫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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