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羽蝶 報導 / 新北市
新北市一名少女為了送男友禮物,竟然願意用身體換iPhone手機!15歲少女小潔(化名),今年4月初,在臉書認識一名林姓男子,林男向小潔要求用身體交換2支iPhone手機,沒想到, 小潔竟也答應,兩人在公廁完事後,林男藉機逃跑,小潔不甘「人機兩失」,怒告林男性侵及詐欺。新北地檢署認定兩人是性交易,且小潔謊報年齡16歲,所以不構成性侵害,僅將林男依詐欺罪起訴。
起訴書中指出,22歲林男外表黝黑粗獷,臉書上用假名開設帳號,並貼美男照當作大頭照,還PO賓士名車等照片,塑造多金美男假象。今年4月初,他在臉書亂槍打鳥發私訊給許多女網友,表示要賣iPhone 6s手機,吸引15歲少女「小潔」私訊回覆。林男大膽開口要求用嘿咻換手機,小潔也未反對。雙方立刻相約隔天凌晨2點多在鶯歌區某公園碰面,並直接在公廁內「解決」。但林男藉口要回車上拿手機,隨即開溜,小潔苦等不到林男回來,才驚覺被騙並報警控告詐欺與性侵。
林男供稱一開始就是要騙小潔和他嘿咻,沒有要給手機,也否認性侵。他辯稱雙方原本就講好要性交易,當天碰面時原本要去旅館,但小潔表示趕著去找男友,才因此就近到公廁完事,小潔在臉書上提到自己16歲,碰面時,沒再過問年齡。檢方認為,小潔若真被性侵,事發後卻仍在原地等候林男返回,後來也還用臉書私訊聯絡林男詢問人在何處,與一般遭性侵被害人反應有所不同等情節,且小潔也坦承林男提出要性交易時,她也同意。因此認定雙方的確談妥用嘿咻換手機。(翻攝蘋果臉書)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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