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5 21:03

5年無性生活 法官判准離婚

5年無性生活 法官判准離婚 | 華視新聞
(資料照片)

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夫妻相處難!台北市一名章姓男子和戴姓妻子經常爭吵,兩人5年沒有性行為,且已分居2年多,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最後法院認為,兩人已無夫妻之實,判准離婚。

章男指出,民國99年開始,妻子就質疑他外遇,經常動手打他,也常因為一些細微瑣事,拿拖鞋攻擊他的後腦杓。不久後,他的父親和大姊相繼因病過世,戴女沒體諒還沒事就謾罵,讓章男產生莫大的壓力,晚上要靠安眠藥才能入睡。戴女則說,兩人卻時已經分居2年,5年沒行房,但責任不完全在於她,103年章男也曾因孩子管教的問題,對她拳腳相向,後續也有對她家暴。

法官依照警方提供的報案記錄判定,過去雙方曾多次互毆,2人也都有受傷,感情不和睦,夫妻之間互信基礎消失,並且5年沒有性生活,這些都不是正常的夫妻相處之道,所以判准離婚。另外,幼子的監護權給戴女,畢竟戴女已經單獨照顧孩子2年多。(資料照片)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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