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7 16:28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味全油品案,頂新製油、味全食品前董事長魏應充,一審北院依詐欺取財等罪共判處4年,味全共遭罰1550萬元,相關被告在一審被認為同時構成《刑法》詐欺、虛偽標記、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的攙偽假冒罪,其中虛偽標記罪屬於智財法院審理,智財法院今判處魏應充2年定讞,魏應充將入監,至於油品案其他部分二審將另行宣判。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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